金控集团组织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
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集团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西藏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集团实际,制定了《金控集团职工代表大会成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3月19日经工会第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下发至各部门。4月13日,各部门经充分酝酿,向工会提交各自部门职工代表候选人。
4月16日17时,工会主席罗荣在金控集团会议室主持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会议,集团基层工会委员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审查各部门职工代表候选人资格。
大会听取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李园杰关于集团各部门职工代表候选人的汇报。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成立方案》中“职工代表分配表”,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后,报工会进行候选人资格审查。
经会议审查,同意各部门提名的职工代表候选人资格。会议要求,各部门尽快按照《职工大会成立方案》,对本部门职工代表进行选举。
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了公司职工监事两名,分别是党建纪检室李园杰、行政人事部丁思俊。